河南省2026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栏目:业界资讯 发布时间:2026-04-13

河南省2026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1.年龄如何界定?

  答:本次招考的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月,即: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月至2008年1月期间出生;43周岁、35周岁、30周岁、25周岁以下,分别是指1982年1月、1990年1月、1995年1月、2000年1月以后出生。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3.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4.对学历要求应当如何理解?

  答: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报考法官助理和检察官助理等职位的,学历学位条件另须相应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等相关规定。

  5.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答: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报考者除须提供本次招考公告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另须在面试确认时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6.应届高校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年限和其他资格条件,可以报考相应职位。

  7.对于参加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相应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是否可以报考要求具备相应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位?

  答:报考者如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可先行报考,面试确认时须提供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或者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主观题成绩通知单,且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8.对“限主修专业报考”如何理解?可否以辅修、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

  答:对“限主修专业报考”的职位,只能以主修专业报考,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对未限主修专业报考的职位,如果以辅修、第二学位等形式学习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课程,且能够提交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经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下同)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同意,也可报考该职位,具体由相关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把握并解释。

  9.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答:(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0.哪些情形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答:在省辖市级及以上机关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和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11.我省招募的参加“政府购岗”计划人员指的是什么?

  答:我省招募的参加“政府购岗”计划人员指的是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16〕1号)等文件规定,通过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公开招募,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人员。我省“政府购岗”计划自2016年至2018年共实施三年,政府购岗人员合同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发放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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