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制定绿色矿山建设三年方案 力争2023年底大中型矿山达标率95%以上
栏目:业界资讯 发布时间:2021-05-27

湖北省制定绿色矿山建设三年方案 力争2023年底大中型矿山达标率95%以上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切实践行“两山”理念,进一步加快推进湖北省绿色矿山建设,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水平。日前,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湖北省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方案》要求,力争经过三年努力,通过全面、分类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到2023年底,能够明显改善湖北省矿山生态环境,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更加高效,矿山综合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矿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形成管理规范、集约高效、环境优良、矿地和谐的矿业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方案》提出了完善工作组织机制、严格质量考核评估、加强专项资金保障、加大宣传培训力度4项保障措施,以及下面6项主要任务:


01统筹推进年度目标任务

实行三年行动计划。坚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湖北省内各地制定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力争2023年底大中型应建矿山达标率95%以上,小型应建矿山达标率逐年提升


02立完善年度任务清单

定期开展矿山现状调查,摸准所有矿山规模、矿种、生产状况、剩余资源储量等状况,梳理已入库矿山绿色矿山持续推进情况,掌握尚未入库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基础和申报意愿;根据矿山现状调查情况分类建立绿色矿山建设年度任务清单,并分年度定期更新


03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1、分类制定绿色矿山评价标准

大中型矿山全面开展绿色矿山达标建设;小型矿山在综合要求不降低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分类制定露天、地下开采小型矿山绿色矿山评价标准,以加快推动达标建设。

2、严格新建矿山准入要求

落实自然资源部“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并将其纳入矿业权出让合同和相关设计方案,贯穿到新建矿山建设的全过程,新建矿山正常运营1年内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3、制定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和提升计划

生产矿山需制定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并按进度要求尽快完成任务;已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并通过第三方评估的矿山,需制定绿色矿山建设提升计划,巩固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成效。


湖北省制定绿色矿山建设三年方案 力争2023年底大中型矿山达标率95%以上

图文无关

4、落实绿色矿山建设主体责任

矿山企业要将绿色矿山工作纳入企业重要事项管理,落实绿色矿山建设的主体责任。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建立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台账,每半年开展一次绿色矿山建设跟踪指导,确保绿色矿山建设任务落实到位。


04严格控制评估入库质量

1、开展绿色矿山申报评估

矿山企业经预评估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评价指标的,按程序进行申报,无需报送纸质版。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报矿山开展绿色矿山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评估合格后对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出具审核意见并逐级上报。

2、加强第三方评估机构管理